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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教導信徒對不該施以刑罰的對象加以處決,這是一種罪惡
基督教聖經的本質是當時社會秩序的控制手段,尤其舊約聖經是以色列統治階級編寫的。
聖經是用[以色列社會統治者的角度]去看
其所謂的犯罪就是在當時社會被認為違背社會秩序的行為。是一種[社會針對個人]的控制。
可是我們為什麼不[換個角度]來想想,難道只有個人的行為才有犯罪的問題嗎?
以[個人的角度]來看,當國家社會的行為不當或過當,對於不該施以刑罰的對象加以處決,這當然也是一種罪惡。
舉個例子,請大家看一篇新聞
[同性戀罪大惡極? 烏干達將立法嚴懲]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0/29/334-2659389.htm
非洲烏干達近日發起「反同性戀法案」,當地議員巴哈提(David Bahati)表示,「在我們的國度裡,同性戀就是一種犯罪」,此案不久後將完成立法,更希望透過終身監禁和判處死刑等罰則,來嚴懲同性戀。
查台灣的基督教網站的資料,烏干達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基督徒。是基督教網站不斷宣揚傳教成功的復興國度。有位常在奇摩知識 重複貼文傳教的基督徒GOGO 回答說
[聖經教導裡,所不接受的是同性戀「行為」,但要愛同性戀「者」]
可是在聖經教導裡,就是要人處決殺害同性戀「者」,這怎麼能叫做愛同性戀「者」?
聖經的經文如下
利 未 記
20:13 人若與男人苟合、像與女人一樣、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、總要把他們治死、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
聖經這可不只是不接受同性戀行為而已,而是要人"殺害同性戀者"。
而同樣就在這聖經的利未記中也宣稱要信徒愛人
利 未 記
19:18 不可報仇、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、卻要愛人如己.我是耶和華。
兩段經文相對照可知聖經的價值觀認為處決殺害同性戀者是符合"愛人如己"的。
難怪烏干達基督徒將要效法聖經的教導來愛同性戀者了。
為什麼說同性戀者是不應該施以刑罰的對象,最大的原因是現代科學研究知道性取向不是人自己能選擇的。
維基百科的資料
美國心理學會(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)表示,人類不能選擇作爲同性戀或異性戀,而人類的性傾向不是能夠由意志改變的有意識的選擇。
所以對同性戀者施以刑罰當然是一種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。更何況聖經教導人處決殺害同性戀者。
其實仔細看聖經利未記 20:13那段經文,聖經的立法者根本不知道有同性戀這件事,聖經那個時代沒有現代的科學研究知識,不知道有些人的性取向只喜歡同性,它想到的只是行為層面。
如上說明所以說
聖經教導信徒對不該施以刑罰的對象加以處決,這是一種罪惡
以上歡迎大家回答自己的看法 謝謝
5 Answers
- 10 years agoFavorite Answer
查出一些舊資料,當 教會大權在握,獨斷宗教是為所欲為
「在天主教國家裡離婚被視作是極不道德的,然而夫婦間的不忠實卻受到容忍。…而極其殘酷的迫害;則被施諸於那些背叛它們的人。…因為帶著良心的殘忍刑罪正是道德主義者的樂事。」(羅素「懷疑論的價值」)「從舊約中我們讀到宗教的責職,是要完全消滅征服的民族,基於赦免那些民族的牛羊,也不算信神。生活上的黑色恐怖和災難,開始壓迫埃及人和塔斯康尼人」(羅素「未聞論選集一四九頁」)「主張人神一致的聖席雷爾是非常狂熱的人。他利用他的主教地位激起在亞力山大城猶太區中的屠殺。他為眾所週知的事是私刑處死海筢希亞——一位傑出的婦女,在這個充滿偏執的時代,卻相信柏拉圖主義並貢獻其才能於研究數學。「她從她的雙輪馬車上被拖下來,剝得一絲不掛,拖到教堂,被僧侶及一群野蠻殘忍而狂熱的軍士所宰殺;用鋒利的蚌殼將她的肉從體骼上刮下來,她的顫抖的肢體被投入烈火中焚燒目」(羅素諾貝爾文學獎作品—西洋哲學史)
「天主教會對於天主教徒的權力是傳統的,但對於被迫害的異教徒則是不客氣的。…奧魯比派異教徒被軍事力量征服之後,其後裔內心與外表皆服從了天主教會的權威。(不服從就會被殺丫(羅素「權力論」五十七頁)。這是反應出舊約申命記十三章五節所說:「神,要勾引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道,你便要將他治死」。所以那些可憐被天主教征服者,若不信天主教,就是算作要勾引別人離開耶和華,就要被治死。「有些走極端的異教徒很想恢復對舊教徒的迫害;這種極端份子只要為數不多,也是無害的,不過當某種狂熱的信條,其奉信的人數達到足以危及和平時,熱狂遂成為嚴重的威脅;因為這些狂信者在國內可掀起內亂,在國外可發動十字軍,當他們不經內亂而建立聖徒統治時,則迫害迭起,思想停滯。關於聖徒之統治,在歷史上最好的例子,莫如十四世紀至十六世紀期間的教會統治,現代最好的例子就是共產黨教會的統治,共產黨很可稱為是一種教會。」「在整個中世紀中,回教徒較基督徒為文明而仁慈。基督徒迫害猶太人,尤其在宗教狂熱的時代;十字軍曾作驚人的屠殺。」(羅素西洋哲學史三六四頁)
「我們不需把十字軍當戰爭來研究,但十字軍與丈化確有重要的關係。……另一重要的後果是對猶太人的大量屠殺;倖存者則被奪去財產且被迫受洗,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時,在日耳曼屠殺猶太人,第三次十字軍時,正當獅心王查理秉政,在英格蘭也有類似的屠殺——約克郡,第一位基督國王開始其統治的地方,成為對猶太人進行集體的屠場。在十字軍之前,猶太人幾乎完全壟斷了全歐洲的東方的商品貿易;十字軍之後,由於猶太人被迫害之故,大部分貿易又落入基督徒手中」(羅素四洋哲學史四八九「信仰不同未必就是衝突的原因;要信仰的爭執和狂熱的不寬容結合時,才會如此。佛教傳至中國和日本,並未引起爭端,它沒有擾亂了此等國家的舊有宗教。…在基督教未興起以前的古代世界…。耶穌的第一誡律說:「你們不可有其他的神在我之前」…基督教徒猶太人傳承了這種神學上的排他性。它認為對異教崇拜的任何讓步,就是容忍「偶像崇拜」…當羅馬帝國變為基督教時,排除異端更為變本加厲。…宗教戰爭以回教的興起為開端。回教徒也如基督徒和猶太人一樣,主張真的信仰只能有一種。雖然他們並不如基督徒那麼不能容忍異端,但他們的不寬容已足使基督教國和回教國之間,無真正和平之可能。在整個中世紀時期,戰爭被用
為傳教的武器。查理曼改宗撒克遜人,就以屠殺為手段,凡表示不願接受洗禮的,即遭殺戮。十二世紀時護衛朝聖大道的基督教武士曾大戰回教徒。第三次十字軍則將槍口轉向希臘正教教會。孟特福西門則殲滅了異端者阿爾比宗教。亨利五世和康斯坦斯宗教會議將威克里夫的信徒活活燒死。在西班牙,猶太人和摩爾人最初迫害,後來被追放。在巴爾幹地方,寶哥米爾的異端邪說全被根絕了。但所有這些鬥爭和迫害,若與十六、十七世紀的宗教鬥爭相比,則又毫不足道了。當時在天主教下的歐洲,無論何處,在位君主的宗教,不問其為何,都以極嚴厲的懲罰強制於人民,因此大多數的人民只好順從。…查理一世被砍了頭,克倫維爾屍體被鎖鍊吊起示眾。三十年戰爭耗去德國人口之半;…到十七世紀末葉美洲的宗教迫害方止,然比較溫和的迫害行為,則至今猶存。在天主教國家宗教的迫害一直繼續到法國大革命始止。…有些反共人士,企圖為大西洋國家創立一種思想體系以對抗共產主義,為了此種目的,他們曾發明了所謂「西方價直」,其中包括寬容,個人自由的尊重,和同胞愛等。我覺得這重見解不太符史實。如果我們將歐洲和其他諸大洲比較一下,就知道歐洲是以迫害而見特色的一洲。由長久而苦痛的經驗得知迫害無濟于事之後,歐洲才終止其迫害;但在新教徒或天主教徒有殲滅對方的希望之期間內,迫害
是一直繼續著的。關於此點,歐洲人的紀錄實比回教徒、印度人及中國人的更黑暗。真的,如果西方人能說他有什麼優於他人之處,那決不是在道德價值,而在科學和科學技術」
- 阿逸Lv 610 years ago
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
他們也該被關心接納
並且適當的引領他們回轉
遠離舊我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hEFqkMheiY
&feature=related
由同性戀毒梟到成為神學院教授
2010年夏天,遠從美國芝加哥受邀來台的袁幼軒,第一次和父母一起回到他們的故鄉-台灣。
在緊湊的演講行程中,他們不厭其煩的訴說在他們身上發生的神奇故事,一個已經決裂破碎的家庭,和一個沉迷毒品的同性戀者,如何在一連串奇蹟的遭遇中,將他們急速下沉的命運,及時挽回,且產生180度的大翻轉
耶穌愛你
- PLC s趙昌永sLv 710 years ago
Dear 崑山
想要從有形的東西解釋無形的事物 不是很傻嗎?
那只是說明人在脆弱時會想從宗教團體得到安慰。
不代表這個宗教就是正確的。
事實上,宗教最大的貢獻就是這個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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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 years ago
有些基督徒 不敢面對我提出來的這些問題,一直重複貼那些基督教的所謂見證文章。
基督徒貼的那些見證其他宗教也有,甚至連基督教認為的異端 摩門教 統一教也有。
那只是說明人在脆弱時會想從宗教團體得到安慰。
不代表這個宗教就是正確的。
反而我們倒要反問基督徒,同樣信仰耶穌的[泛基督宗教],
因解釋不同分成了天主教 基督新教 東正教 耶和華見證人 安息日會 真耶穌教會 摩門教等等,互相爭執。
這各派系都有那些見證文章,那為什麼泛基督宗教各派系無法透過神蹟 還是聖靈充滿之類的來解答各教派的爭執點呢??
2011-07-30 20:44:47 補充:
泛基督徒分成這麼多教派互相爭執無法從耶穌那裡得到共同的解答,
這就是基督徒的見證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