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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美樂PIZZA薪水問題
請問 我在達美樂(加盟店)工作 時薪95T/Hr
如果是做晚班工作 薪水只算到10點
通常都10.30以後才能下班,最扯的是禮拜五要幫六日備料
常常拖到11點以後 , 今天更慘 11.30才下班
可是一樣 薪水只算到10點
我有問店長
店長的回答是"這是公司規定 沒辦法"
這樣我可以投訴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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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者 店內不見了一個保溫袋
店長說一個3600 要全部員工一起分擔(一個400包含店長)
可是 那兩天我沒上班 根本不可能是我弄丟的
我投訴無門阿....
店長自己表示: 我又沒外送 我更無辜 還不是要賠?
那再請問 結算的時候 有時候錢會多 多的 店長就說要繳給總公司
少的 我們要賠, 那現在 保溫袋不見 是不是該讓總公司來幫我們負擔??
回QQ 店長會在10點時"自動"幫我們打卡 所以沒辦法提出證據
3 Answers
- 1 decade agoFavorite Answer
我是在直營店上班
所以我不確定加盟店跟總公司之間的默契
原則上我是PT人員
假如上co班的話店長排班的時候都會幫我們算到23點(22點打烊的話...以此類推)
聽到您這樣的狀況我是覺得有點瞎
您要不要跟總公司打個電話告知一下您的情況(最好錄個音或留下紀錄)
通知之後假如沒有改善,只好到縣市的勞工局進行申訴,至於要如何證明您是超過時間才下班您可能要想想,我記得他們會修改工時所以要想想看!!這點我想不到= =
快樂袋不見喔,您也跟公司反映吧。
畢竟我們東西假如是自己弄丟,自己照價賠償並沒有什麼
可是你們店長這樣有點過份 支持妳力拼到底
先尊重公司 先跟公司反映
沒用的話再使出殺手鐧
上次聽區經理說很像是上網填單客訴或是說意見比較會被重視
你上網投訴看看
因為據說打電話的效果<網路申訴(會被大眾視)
- 1 decade ago
以上問題,只要打去管轄縣市政府勞工局詢問就可以了,只要告訴她們詳細來龍去脈,他們會充分告訴您關於勞基法的勞資相關權益喔
至於賠保溫袋的錢,根據勞基法,公司是不可任意扣款或扣留員工的薪資,除非有足夠證據是該員工偷竊,那也只能要求該人員賠償或報警處理
而且,店長的責任是什麼?不就是負責該店的所有,自己沒顧好,為何要所有人都要承擔????要多多請教勞工局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