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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添枝今天表示,目前設計消費券開始發放的時間為明年1月18、19日,即農曆春節前1週左右。
陳添枝今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,就「消費券政策方向及規劃情形(含經費來源、使用限制、防偽功能及是否排富)」作報告。他在回答立委羅明才 (國民黨)質詢時,作以上表示。
對於消費券發放時間,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在新聞局記會上表示,會儘快;如果一切順利,希望在農曆春節之前,這是最好。
由於明年1月18日為週日;依政府規劃,消費券開始發放的時間,1月19日較有可能
劉揆指出,消費券將以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為發放對象,每人發放額度為3600元,整體預算需829億,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。
第一,消費券的計劃,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,不以戶為對象。第二,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,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.01人來計算,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。第三,不排富,家中經濟情況許可,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,將可以抵稅(列舉扣除)。
- 1 decade ago
有關消費券的推動方向,行政院今天下午宣布相關事項如下:
第一,消費券的計劃,以國民的個人為對象,不以戶為對象。第二,每個人的消費券額度是三千六百元,以目前台灣每一戶平均3.01人來計算,預計每戶可領1萬元左右。第三,不排富,家中經濟情況許可,鼓勵捐助給公益慈善團體,將可以抵稅(列舉扣除)。第四,整體預算需829億元,全部執行完畢和發揮的效應,預估可增加98年GDP約0.64個百分點。第五,相關預算以特別預算推動,將提特別法來排除限制。第六,執行時間表希望盡快,也已經和立法院長王院長進行討論第七,消費券使用期限,到明年底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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